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梁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区分区改造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梁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区分区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梁山县美高梅4688集团am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改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梁山县杨营镇大杨村东,姚庄以西,原梁山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内,厂区占地约33亩。本填埋场设计库容17.92万m³,设计飞灰填埋使用年限为21.67年。本项目将对现有填埋场内已填的生活垃圾进行挖除筛分并焚烧处理,对现有填埋场进行改造后用于填埋处理梁山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投产之后的稳定化后的飞灰,飞灰填埋处理规模为32.15吨/日,本工程总投资为:1653.2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梁山县美高梅4688集团am电力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费经理
电 话:1915375808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50号
联 系 人:顾工
联系电话:0531-66570561
邮 编:25001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建设单位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评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期阶段,为使广大市民,尤其是本项目场址周围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消息。欢迎广大市民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
公告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链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梁山县美高梅4688集团am电力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